5月1日起,全国多地有关电动车的管理政策出现新变化,将影响到电动车驾驶人的方方面面,提醒大家提前做好准备。
贵州:5月1日起,电动车上牌方可上路
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规定,电动自行车领取号牌、行驶证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的,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。
湖南:5月1日起,未上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
近日,湖南冷水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为首批30多位电动自行车车主,集中免费办理了相关登记业务。
从2020年5月1日起,凡是没有上牌落户的电动自行车,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依法查处,禁止上路行驶。
江西:5月1日起,不得购买超标电动车
《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,按照《条例》有关规定:自2020年5月1日起不得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,对已购买的二、三、四轮非国标电动车实行上牌管理,除缴纳第三责任交强险外,实行免费上牌登记。凡未主动上牌的二、三、四轮电动车,在路上运行,交警将依法查扣。
甘肃:5月1日起,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
修订后的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规定,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不按规定通行的行为,处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、驾驶证、保险标志、检验合格标志的行为,处一百元罚款。
南京:5月1日起,外地牌照电动车限行
针对非南京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南京交管部门此前曾发布过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。其中提及:自2020年5月1日起,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南京市长江以南、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,对于外市牌照电动自行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将面临到闯禁区的处罚。
从以上新规来看,电动车号牌成为上路的首要前提,无牌、外地号牌的电动车将被严禁上路,接下来,交管部门的各种专项整治会接踵而来。